2019年天津高考報名條件
2019年天津高考報名條件
根據《2019年天津高考報名工作規定》,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0 期間
進行報名。報名條件如下:
1.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 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 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戶口;
②具有本市藍印戶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 號文件規定;
③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
普通高等藝術(體育)院校(專業)報名條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關規定執行;現役軍人報考高校,按中央軍委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2.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 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 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報名后被采取強制措施或判刑的,將取消報名資格。
(6) 津教委職〔2006〕22 號文件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外省市學生等不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的報名條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