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璧山區中小學轉學流程
適用對象
在璧山城區外就讀,且符合璧山城區中小學(含指定學校)轉入條件的學籍狀態正常的在校生。
轉學條件及安置辦法
一、轉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根據城區學校學位情況按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戶籍優先原則統籌安置就讀。
(一)戶籍在璧山城區中小學招生范圍內。
(二)父母在璧山城區有實際居住的自購(自建)房產。
二、轉學生屬于璧山區內征地拆遷安置對象、公共租賃性住房人員子女,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置學校就讀。
三、轉學生父母在璧山城區務工經商,屬于租房居住,根據實際居住地統籌安置在周邊指定學校就讀。
在申請轉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委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政策妥善解決。
轉學所需材料
一、具有璧山城區戶籍或父母在璧山城區有實際居住的自購(自建)房產的。需提供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戶主頁、兒童頁、法定監護人頁、增減頁)、房產有效證件、學籍基礎信息卡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二、屬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的。需提供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戶主頁、兒童頁、法定監護人頁、增減頁)、法定監護人工作證明或營業執照、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明、學籍基礎信息卡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三、申請就讀初中一年級的學生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現役軍人、援藏干部、公安英模等特殊群體子女申請轉學還需提供監護人相應的身份印證材料。
辦理流程
學生監護人于7月1日至5日持相關材料到就近的璧城或璧泉教管中心現場登記。登記信息經核實無誤的學生,統籌安置接收學校就讀。接收學校于8月28日至29日電話通知學生監護人安置結果。學生按接收學校通知要求按時報到入學。
其他說明
一、凡提交轉學申請后,如需變更登記信息,請持有效材料到區教委317室申請變更,不允許重復登記。學生安置學校一經通知,不再接受戶籍、房產等信息的變更。戶籍、房產、學籍卡等轉學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涉嫌造假,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該生當次轉學申請無效。
二、凡學籍處于休學、離校等非正常狀態,不能提交轉學申請。
三、城區學校包括東林初中、高新初中、正則中學、璧泉初中、城北小學、璧泉小學、北街小學、東關小學、文風小學、文星實驗小學、劍山實驗小學、永嘉實驗小學、金劍小學、御湖小學、鳳凰小學、高新小學、東林小學、楓香湖小學(本期不接收轉學生);指定學校包括蒲元小學、河邊小學、獅子小學、大鵬小學、大興小學、大興初中、雙獅初中、蒲元初中、河邊初中。
四、教管中心聯系方式
璧城教管中心地址:璧城街道東林大道35號(璧山區北街小學內),聯系電話:02364313005;02364313006。
璧泉教管中心地址:璧泉街道永嘉大道118號(璧山區永嘉實驗小學內),聯系電話:02341662891。
璧山區教委咨詢、監督電話:85284528 85284513